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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反腐大片揭开序幕:3任公安厅长涉案金额高达12亿

发布时间:2024-01-11 08:10:01源自:http://www.sporj.com阅读

备受关注的年度反腐专题片《持续发力 纵深推进》将于1月6日晚正式开播,首集将披露辽宁省公安厅原三任厅长李文喜、薛恒、王大伟的案件详情。这三名官员在位期间涉嫌受贿金额高达12亿余元,被媒体称为“前腐后继”。

预告片中,辽宁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文喜自责地说:“现在反思起来,那个时候我真的是疯了一样。”而辽宁省公安厅原厅长薛恒也表示:“那个时候我真的是太天真了。”两人均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

辽宁省公安厅原厅长李文喜、薛恒、王大伟相继在2021至2022年间落马,被称为“前腐后继”。他们分别于2002年、2011年、2013年开始执掌辽宁省公安厅,并在2021年同时宣告落马。他们的落马标志着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重要成果。

李文喜出生于1950年,他在2002年出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之后又担任辽宁省政协副主席,但仍继续兼任省公安厅厅长,直至2011年卸任。然而,正是在这个职位上,他涉嫌受贿5.4亿余元。

薛恒出生于1955年,他在2011年3月出任辽宁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至2013年不再担任厅长职务。他的落马时间为2021年8月。据调查,他在位期间涉嫌受贿1.35亿余元。

王大伟出生于1964年,他在2013年起任辽宁省党组成员、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2017年获任辽宁省副省长后继续担任省公安厅厅长,直至2022年3月宣告落马。他的落马时间为2022年3月。据指控,他在位期间涉嫌受贿5.55亿余元。

这起案件的审判结果也备受关注。2023年1月6日,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辽宁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文喜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李文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查扣在案的李文喜受贿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同样,2023年12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薛恒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对被告人薛恒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二十万元。对薛恒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辽宁省人民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王大伟受贿一案。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至2022年,被告人王大伟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黑龙江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辽宁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辽宁省人民党组成员、省长助理、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红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孟冰等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以及职务提拔、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钱款、腕表、汽车、翡翠挂件等财物,以及代为支付购房款、购物款,共计折合人民币5.55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王大伟的刑事责任。王大伟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此案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成果,也是警示人们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守法律底线的典型案例。让我们期待这部反腐大片能够进一步推动的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为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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