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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公安机关门口约架直播案二审宣判

发布时间:2024-02-03 15:40:02源自:http://www.sporj.com阅读

郑州公安机关门口约架直播案二审宣判:网民需谨慎使用网络,维护公共秩序

近日,一起在郑州公安机关门口约架直播的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并最终维持了一审的判决,即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原审被告人刘某飞、郑某印有期徒刑三年。这起案件的二审宣判再次提醒我们,网民在使用网络时应当更加谨慎,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权益,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案件回顾

2019年8月,被告人刘某飞、郑某印为了博取公众关注,吸引网络“粉丝”,通过在郑州公安机关门口约架的方式进行直播。他们不仅与警方发生冲突,还恶意制造暴力打人事件,并通过抖音等互联网平台广泛传播谩骂、约架、打架等不良视频和不实信息。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德,败坏了社会风气。

一审法院认为,刘某飞、郑某印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罪,且系共同犯罪,应依法从重处罚。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提起上诉,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因此驳回了上诉,维持了一审的判决。

二审判决

在二审中,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查,并对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表示认同。该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因此,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的判决,即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刘某飞、郑某印有期徒刑三年。

二审判决再次强调了网民在使用网络时的责任。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公民应当文明上网,依法约束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抵制粗俗、低俗、恶俗等不健康网络文化。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总结

这起案件二审的宣判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在享受网络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应该珍惜网络资源,合理利用网络平台,发挥网络的正能量,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和谐稳定,我们的生活才能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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